饶阳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衡水盈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2 08:33:39
申请专利需要什么条件,究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申请文件中有请求书。该请求书中申请专利的类别明确;写明了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地址。
2、申请文件是使用中文打字或者印刷的。全部申请文件的字迹和线条清晰可辨,没有涂改,能够分辨其内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附图和外观设计的图片是用不易擦去的笔迹绘制,并且没有涂改。
3、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已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且其所属国已同中国签订有关协议或者共同参加有关国际条约,或者可以依照互惠原则办理。
4、申请人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按照规定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申请受理不授权的7个原因
专利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局不予受理:
1.不符合上述受理条件①②③之一的;
2.外国申请人因国籍或者居所原因,明显不具有提出专利申请的资格的;
3.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
4.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个人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
5.直接从外国向专利局邮寄的;
6.直接从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向专利局邮寄的;
7.分案申请改变申请类别的。
(1)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衡水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注册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对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8年1月4日《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
(2)注册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国家统一注册原则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我国《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使用在先原则指在无法确认申请(注册)在先的情况下采用最先使用者取得商标注册的原则。《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所谓的使用在先原则,在遇到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时,往往起到重要的决定作用,见:《关于处理商标专用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权利冲突问题的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12月7日)。
近几年商标转让的数量逐年增多,原因不外乎商标申请驳回比较多或衡水商标注册周期较长。那么商标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签订合法的转让合同,转让合同是对商标受让人的一种法律保障。保障商标转让能在公平合法的范围内顺利转到受让人名下。
二,商标转让公证。商标转让公证非必须,企业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不公证,这个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三,注销中转让,有的企业要注销公司,因此把名下的商标转到别的公司名下,你们对于这种情况,尽可能的办理商标转让公证。以免商标局让补正其他文件。
四,商标转让成功后,商标局下发的不是新的商标注册证,而是<商标转让核准通知书,除非企业重新办理商标补证,否则商标局不会重新发新证书的。因此在办理转让的过程中,商标受让人要问商标转让人把商标证书跟合同一起转过来。
五,公司人员私自把旗下商标转到别处公司,针对这种很少见的情况,需要立即以公司名义撤销此次转让。否则商标转让出去真的麻烦了。
企业改变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做出改变抉择或许抉择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挂号机关请求改变挂号,触及答应经营项目的,应当自审批机关同意之日起30日内凭同意文件、证件向企业挂号机关请求改变挂号。那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改变流程是什么呢?在之前,需先通过公司内部构成抉择,其根本手续流程如下:
(1)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构成改变经营范围的股东会抉择;
(2)按照抉择修正公司规章上的经营范围;
(3)准备好股东会抉择和修正后的规章,以及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请求经营范围的改变挂号;
(4)收取并无误填写改变挂号请求表,尽量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材料提交;
(5)收取改变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能够了(需求交纳改变挂号费用)。
(6)然后改变公司的税务挂号,这一步向税务部分出示改变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供给复印件就行了。
如果经营范围归于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须经同意的项目,则应当在依法获得同意后,再向公司挂号机关提出改变经营范围的请求。以上就是有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流程是什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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